1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范围
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、设计、施工、监理以及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重要设备、材料等的采购,必须依法进行招标:
(1)关系社会公共利益、公从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和公用事业项目;
(2)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项目;
(3)国家融资的项目;
(4)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、援助资金的项目。
2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规模标准
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具体规模标准,由省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。
3、货物和服务采购招标的范围和规范标准
药品、医疗设备、教材教具、电能、交通工具、办公设施、办公用品等货物采购、政府采购和物业管理、金融保险、科研课题研究、咨询评估等服务项目需要招标的范围和规模标准,按照有关法律、法规执行,其招标投标程序按有关法律、法规的有关规定办理。